我有位朋友,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因为找不到工作,只好去一家货运公司上班,每天天不亮,就由台湾最北边的基隆,押车一路开往南边的高雄。
才上班不久,他就来对我说,每天坐在前面副驾驶的位子,看到不少车祸。最令他不安的是,常在天刚亮的时候,发现公路上躺着人,多半是夜里骑机车疾驶的,因为没看见路上的坑洞翻车。只见人躺在路上、车子倒在一边,有时候人还在流血,伸着手求救。
“你救了几个?”我问。
“一个也没救!”他摊摊手:“司机说了,如果我们下去救,会被受伤的人诬赖,是我们害了他,麻烦可就大了。所以每次车子都小心地绕过躺在路中间的人,而且可以看见前前后后,别的车子也一样,没人敢下去救。”
才听他讲完不久,看到电视新闻说有钓客坠海,附近的渔民明明看见了,却没人去救。
记者还解说,因为当地的渔民有个迷信,就是水里的冤魂拉那个人作替死鬼,如果渔民下去救了那人,得罪了水鬼,下次就会抓救人的人。
好人难做?
再说个我的亲身经历,二十二年前的十月某日,我去台北近郊六张犁为父亲扫墓,下山时看见一个孩子躺在血泊中,旁边一辆扭屈的脚踏车。显然他顽皮,从山上顺坡往下冲,撞到山边的大石头受伤。
当时有好多人站在四周你一言我一语,却没人去救,我马上下山打了紧急救助的电话,但是隔了半天,都没见救护车来。跑回失事现场,看见一个年轻妇人去抱那孩子,却抱不动,我赶紧冲上去把孩子接过,问旁边停着的计程车能不能载去医院,司机犹豫几秒钟,答应了,却听见有人喊不要冒险、会倒楣的!原来是那司机的岳母。所幸司机没听,让我把满身满脸鲜血的孩子抱上车,开往附近的医院。
我冲进医院呼救,里面一个工作人员一边招呼担架,一边对我说:“你是救他的人吧?你麻烦了!他会怪是你害他。”
跟着,我染了满身鲜血地跑回家,邻居问出了什么事,居然也说“作好人小心惹麻烦哟!”
慈善不慈善?
同样的情况,几年前我在网上看见似乎上海有个年轻人,救助一位摔伤的老婆婆去医院,后来被老婆婆诬赖是“他”害的。接着好多网友议论,说从此再也不敢作好事了。
最近又听说大陆有个年轻女子,(好像是,又好像不是跟慈善团体有关。)大“秀”自己的奢华,造成一堆人围剿调查。也接着看到很多人反映,从此不信任慈善团体,因为慈善团体都是敛财的。连我上个月去大陆,都有朋友说,大陆的公益团体因此收入大减。
只是,我立刻想到南亚海啸的时候,我有位好朋友捐了许多钱去印尼。有人讲当地政府腐败,只怕外面人捐十块钱,到灾民手里只有一块钱。
我那朋友只淡淡一笑地说:“毕竟还有十分之一到灾民的手里,如果我们都拿这个当借口,不捐了,他们不是十分之一也拿不到吗?”
喜舍!喜舍!
人们不行善倒也罢了,最糟糕的莫过于找借口不行善,甚至阻人为善。深究起来这有个心理:是别人捐款,自己没捐,面子挂不住,知道了这样的“内幕”,正好可以当作托词,意思是捐也白捐,甚至有“我才不当冤大头、不当傻子”的味道。
这种心理难免,而且捐钱并非义务、也不一定人人有能力。只是如果那借口说多了,一个传一个、众口铄金,好比前面那货运司机和海上渔民说的,甚至成为一种迷信、变成一种口号,就麻烦大了。
换个角度想:
“喜舍!喜舍!”舍的时候要欢喜。为此,我曾经对义卖会上,主持人指着宾客,半强迫地要对方捐钱的作法表示反对。因为那样常常捐的人不情不愿,回去还要怨。
我有个朋友,甚至在作公益演讲时,反对主办单位在门口摆奉献箱。他的道理是:“当大家刚听完演讲、心怀感动时,常会冲动地掏口袋,结果回家又后悔,所以不能利用人们的热情,必须等他们冷静之后自己乐捐。”
道教的《修身宝璧》里也提到行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不能善待亲人,却对外人行善,非但不是行善,而且是行恶。
行善绝对是一件应该衷心愿意,而且量力而为的事。也可以说那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没有外人能置喙,也无须别人“强力劝进”。只是,自己不做倒也罢了,如果非但不做,反而猜测别人;见到他人行善,就冷嘲热讽,说对方沽名钓誉。甚至找到“借口”,便猛宣传,阻止他人行善,则是行恶!搞不好,还是大恶!
凉心!良心!
再换个角度想!
对于别人没有行善,我也认为不能妄加批评。
举个例子,某地涨大水,下游的渔民看着尸首一具具漂下来,起初把每具都捞起,但是捞多了,变成视若无睹、任尸首漂过,或将尸体拖到船边,等着死者的家属来找,再谈价钱,把尸首捞给丧家。
乍听,渔民太没良心了、太可恶!好像丧心病狂!
但是且听我说个五十年前的往事:
我小时候有一阵子住在台北近郊的碧潭。那只是一条河,由于中间有一块广大的水面,所以称为潭。正因此,上游的水势虽然疾,一流进“碧潭”,就被“涵纳”,变得看似波平如镜。
许多泛舟的人不觉,直到把船划到接近下游的位置,才惊觉水势突然变快。所以在碧潭的下游,常听见人们在水上喊救命。
按理,人命关天!岸上的人应该立刻去救,我却多次看见附近的“船家”站在岸边喊价:“五百块!六百块!”而且愈危险、价钱愈高。
我当年虽小,还是很不平,有一天过去责怪船家,却见船家叹口气说:“小弟弟,你要知道,我们虽然识水性,疾流还是危险哪!而且一艘船、两艘船、隔几天来一下子,我们还做不做生意啊!还有,你在这里多站几天就会知道,你救了他,他不一定感激,就算答应了价钱,上岸还是赖账。以前免费下去救的时候,有人连句谢都不说,好像我们是“欠”他的。
我后来果然看见有人被救起来,才上岸,惊魂未定,就破口大骂船家:只要钱、不救命!一毛也不付地悻悻然离开。
公义与公益
我当时幼小的心灵一直想,到底谁不对呢?
同样的道理,如果捞尸体的人,整天只顾捞尸,他和他的家,由谁顾?
今天社会上有那么多责人行善,和借口不行善的人,我们是不是也该回头想想,那些借口是怎么来的,那些诬赖好人、倒打一耙和不能知恩图报的人,是不是恶的真正源头?
我们是不是应该从积极的方向去做,一方面严惩忘恩负义的人,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有实质的补偿,一方面严格审查公益团体,而非消极地说“我不捐了!”
或许有人说,给他们报酬,他们也不会要。只是我要讲:如同拾金不昧的人,法律规定可以向“失主”索取一定比利的报偿。收不收是“他们”的事,给不给是“失主”的事。因为这是公益、是公理、是公道,更是整个社会的公义!没有公义的社会,公益很难持久。
众口不可铄金
最后让我再一次呼吁大家,用积极的态度去监督公益团体、用牺牲的精神去奉献爱心,用宽容谅解的心去接纳可怜人,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以自己好恶的“第一反应”作判断、置身事外地说风凉话。
而且,你可以不行善,但是千万别在他人行善时冷言冷语。更不要因为一点负面消息,就不断宣传,作为不行善的借口,将一些恶毒的观念四处传递。
想想!当一个肇事者,撞伤人之后,非但不下去救,反而倒车再辗过伤者。被抓之后还说:“压死大不了赔一笔钱,压成残废反而会被拖累一辈子。”
这样的话,我们是不是常听到?
听久了,听多了,一朝你自己闯祸,这句话是不是可能掠过你的心头。于是慌乱中,你可能做了傻事、犯了不可原谅的错。
请问!谁是祸首?
你这撞人的人当然是祸首。但是把这句话传来传去的人难道没有责任吗?只怕整个自以为“明哲可以保身”的社会,都是共犯!
小悦悦是谁杀的?
第一次是人辗的,第二次是社会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