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让我认识生活仪式感的,是少年时的邻居朱爷爷,他是会计,也算外西街少有的知识分子,家里藏有几本古书和一把生满锈的宝剑。这些与生计无关的东西摆在家里,顿时把他与周围邻居区别开来。
朱爷爷出门必刷鞋,这在当时当然算异类,即使在以不讲究为美的时代,他也这样。他家吃饭,人没到齐,坐上方的他没有动筷子,大伙绝不能开动,也决不许大人小孩像四邻街坊一样,端着碗可以串六七家。这算规矩,不算仪式。但这些与周围人家完全不一样的生活规范,使他和家人在众人眼中,变得凛然不可欺。照说,他的家庭成分不算好,时不时来点什么飞来横祸,也不算什么稀奇事情。
真正让我折服的仪式感,来自爷爷每天早晨的泡茶,他通常是早早起床,从井里汲来鲜水,用一个小石炉烧木炭,现烧一铁壶水,然后将一撮茉莉花茶放入瓷盅里,待水烧开之后,断火静置五分钟,让水不再沸腾,然后将水掺下去,静待花与茶在壶中次第绽放,花香与水汽在晨间的阳光里袅娜飞升。这时的朱爷爷,端着茶杯,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整个世界都香了起来。
这个仪式,即使在人生最潦倒最痛苦的那些日子,都没断过。它让人感觉到,朱爷爷就是那种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他走路的步子,一生都那么定,那么稳。
另一个让我觉得对生活充满仪式感的是我在成都活水公园里碰到的一个收废品的人。此人每天早晨都会在公园一个固定的向阳的石桌上吃早餐,通常是一份凉菜两个馒头,还有几颗花生,荤素根据前一天收入而定。最稀罕之处是,他喝酒用的是一个小银杯,据说是家传之物,每天早晨两小杯,不多也不少。他说,他每天就是为了这两小杯酒而活着的,在成都生计不易,每天的收入,三分之一给老婆,三分之一给孩子,三分之一给自己。即使不吃饭,也要喝两小杯,特别是有阳光的早晨,对着太阳一举杯,就感觉活着的美好与不易,而且因为那点不易,而更觉美好的宝贵。
早年采访时,我还认识一个奇人,他虽是垃圾场中捡垃圾的,却严格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一下班,就梳洗干净爬到垃圾山上去放风筝,以此,作为给自己生活的一点安慰和放松……
在有些人看来,人生是漫长而没有边际的,他们要用某一种方式,将这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漫长,加一个又一个的标点,使之显得清晰有序。这些标点,有时也许是一个人为的小小事件,有时也许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物件,有时,也许是一个难忘的人。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们的生活中,才有了那些小小的可以称为仪式的东西,比如我记忆中父亲每月领工资那一天家里那一顿蒜苗回锅肉;比如好友小蕊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天在家里做的感恩餐会;比如老友之间以各种由头组织起来的茶会;比如久未谋面的老友的一张手绘明信片;比如我每天早晨对着不管有没有太阳的东方,轻轻地在心中喊声:早安!
所有人为制造的仪式感,虽然不会影响时间的连续性,却能为时间刻上印记,从而让我们凡俗的生命变得庄重。
因了这份庄重,我们的人生,也就显得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