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获奖的长篇小说研讨会上,同仁们叫我谈一创作经验,这对我来说还真是个难题。因为创作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的结果。于是我就给同仁们讲了一个故事。
十年前,我写小说是从写微型小说起步的。写了两年后,我把发表在报刊上的小说汇聚在一块出了本集子。出了集子后,我赠送给了几个爱写小说的朋友。有的朋友夸赞我的小说构思精巧,语言朴实,文笔清新,情节合理,跌宕起伏,有的朋友夸赞我的小说描写生动,引人入胜,扣人心弦,寓意深刻,发人深思等等。面对朋友们的赞美,我嘴上嘴上说过誉了,其实心中美滋滋的。
过了一段时间,为了证明我的小说到底能否够赢得更多的读者,我决定拿一些我出的书给我的一个开书店的朋友给我代卖一下。我给卖书的朋友说,我出了个小说集子,赠送罢朋友后还剩10本,烦请你给我代卖一下,卖了咱们喝酒,卖不了我再取回来,不过酒还是请你照样喝。朋友笑一下说,举手之劳,不足挂齿,酒就免了。
半个月后我借口到朋友书店看其他书,真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看我的书卖了没有。眼睛的余光告诉我一本没卖。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一个月后。我感觉应该卖出几本儿了吧。可当我走到书店一看。现状仍是惨不忍睹,一本没卖。朋友好像也有点儿不好意地说,可能是外地的和尚好念经,本地作者看不受欢迎。也或者是真正对口味的买者还没光顾到。再停些时日会遇到知音的。我口上说没什么,不慌,咱又不是为了卖书等米下锅。其实卖书的朋友只知道我的书在他眼里是待售的商品书,可在我眼里那分明是我待嫁的爱女,我的掌上明珠啊!面对嫁不出去的掌上明珠被冷落在风尘中,任谁不是心急如焚焦虑不安啊?!
回到家中。我想在等半月十天。要是还卖不出去一本儿,我就取回来,“养在深闺”中了。我感到写小说充其量对我来说只是个爱好罢了,成不了作家,没什么发展前途,我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我准备就此搁笔。
没几天,书店的朋友很抱歉的给我打之来了电话。说我的书被偷了,一本也没剩。卖书的朋友怎么也想不到我听罢这消息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出乎意料,喜的是我的书遇到了知音,有了读者,和读者心灵产生了共鸣。我压抑着喜悦的心情,宽慰书店的朋友说:孔乙己老先生说过了:窃书不算偷书。
窃书一事一下子激起了我的创作热情,坚定了我从事创作的信心,我感到作家于我犹如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从此,我一边深钻细研古今中外浩如烟海的名篇巨著,从中吸取文学素养,一边深入生活,积累创作素材,经过几年的呕心沥血,殚精竭虑,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终成此书。大家听我讲完这个故事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