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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去听了一场演唱会,坐我前排的是一对父女。女儿中学生模样,全程热情很高,不是大声合唱就是不停挥舞荧光棒。一旁的父亲,头上戴着荧光蝴蝶结,膝盖上放着女儿的外套,认认真真地,低头玩了两个小时手机象棋。
觉得这位父亲有点可爱,这大概就是“我反对你追星,但你非要去的话,我也会陪你。”
在真挚的情感面前,反对往往是无效的,这种无效不是说我失去了自己的立场,而是,因为在乎你,所以愿意走进你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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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高中的时候吧,那时候女生流行燙直发,头发烫直之后,又垂又顺,像瀑布一样,看得我也跃跃欲试。
那时候我是一枚学霸,听老师话听家里话,所以决定烫发之前,我先在饭桌上问了母亲的意思。她黑着脸说:“不行,高中生烫头发像什么样子,应该把心思放到学习上才对。”
我说:“我周围的女生都烫了,不会影响学习的。”
她继续坚持:“不行就是不行。”那天我特伤心,觉得自己母亲是老古董,觉得自己无法拥有平等的青春,吃着饭还哭起来了,然后一个人关在房里生闷气。
于是我做了一个叛逆的决定,我拿出自己攒的零花钱,决定自掏腰包去烫发。在我准备出门时,母亲问我去哪儿,我赌气说“不用你管”。
毕竟是亲生的,我不说她也知道我要去干吗,她说让我等她一下,然后她穿上外套拿上钱包,跟我一起出门了。
在路上时,母亲说:“有些理发店很黑的,看你是小丫头就宰你,或者给你用很差的药水,我陪着去会好一点。”
后来,她就在理发店里,陪了我一个下午,那时候人们不怎么玩手机,她就什么也没干地看了我几个小时。
我当时有点嫌母亲“为何不一开始就答应,弄得这么不愉快”,现在想来,还挺感动的,她自始至终都没有支持过我烫发这件事,但我非要去的话,她还是会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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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同学的闺蜜曾经去见过网友,当时同学劝她别去,说女孩子容易有危险。闺蜜说没事的,就吃个饭看个电影,彼此了解一下。
同学还是对她不放心,闺蜜讲:“那你每半个小时,假装找我有事给我来个电话,这样就能确定我的安全了。”
同学说:“傻瓜,你真遇上事情的话,我给你打电话也来不及了。”
最终,见闺蜜执意要去。同学决定,假装路人甲,坐在同一个餐厅的不远位置陪闺蜜吃饭;闺蜜看电影的时候,同学就坐在大厅里玩了两小时手机;电影散场后,同学假装偶遇,这样子才把闺蜜从网友手中拉走“一起回家”。
讲真,这样陪吃陪等的“电灯泡”,我做不来,大部分人应该也做不来。只有关心你到极致,才愿意冒着被嫌弃的风险,厚着脸皮在背后守护你啊。
珍惜每个陪伴你的人,他们也许不支持你,但他们真的很在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