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中级班上课,几乎每三堂课就会上到一篇西洋文学作品。因为自己本身是读英国语文学系,西洋文学作品接触的真的很多,也因为课堂上介绍了很多的英国文学,欧洲文学,上了西洋文学概论后,开启了我对西洋文学的狂热。每次暑假,就是借一堆文学作品回家看。当然,因为能借的有限,所以最后都自己自掏腰包,买了好几百本的文学作品,当初志文出版的翻译文学作品,几乎每一本都在自己的书架上找的到。当时自己的阅读量,老实说,真的满惊人的。从此,爱上了文学,现在因为上中级及中高级杂志,再次接触到文学作品,真的有彷如隔世之感。因为,离开学校后,自己爱上了看爱情小说,长达十年没有间断,当然,家中的罗曼史小说,也达到上千本,所以,西洋文学作品早被自己弃在一旁多年。接下来的十年,是言情小说的天下。而两年前,西洋文学全捐出去,罗曼史全资源回收了,家中只留下英文书(英文书是上班时要用),佛书(是不断要研读的经书),房子空间空了不少。
虽然家中不再有西洋文学作品,但是,曾经花过如此漫长的岁月来阅读,还是有值得怀念的地方。所以,当每次教到文学作品,心中就又开始有了怀旧之情。不过,今天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因为自己做了一些些的怀疑而书写的。我问学生,为什么流传最久,让人念念不忘的文学作品都是「小说」居多?
学生说:「老师,你是因为自己的书卖不出去在怨叹吗?」
「写励志不会有人看啦!所以,老师你的『阎罗王生死簿』究竟什么时候要继续写?写小说才有卖点!」
学生已经催了好几次我的进度,还说我停摆太久了。而我,总是笑的很尴尬,没有理会,继续问:「为什么出名的几乎都是小说?为什么?」或许,我在问孩子时,我自己也早已经有定见了。只是随口发洩一下心情而已。因为,连我都觉得小说好看啊!自己看得也不少,当然能够体会那里边的爱恨情仇与作者要表达的意涵。深入人心的好作品,透过小说的缓缓道来,扣紧心弦的,不就是人类的各个行为与样貌吗?
这次教到「遇见街猫」,发现作者原本是海洛因的吸食者,在戒毒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一只徘徊在他家门阶上的猫(Bob),之后一人一猫成为知交。而Bob的出现,让作者找到了人生的新希望。他开始写下他和Bob的故事。本书已经卖了八十万本,而我,在台湾要把两千本卖完都有点困难……
卖得好,有它的原因。原因是什么?
很多好看的小说,也不见得卖的好。但卖得好的,都是好看的小说。
创作,究竟是什么?我又开始喃喃自语着!
学生说:「老师,你这么爱写,写小说啦!不要写什么励志书了。」
「你们以为写小说这么简单?」我笑笑的说。并接着说:「我功力不好啦,而且,我喜欢写生活小品文。分享人生经验,生活的所有的体悟。小说,我用看的就好!」
其实,我也想好好写一部小说。才有「阎罗王生死簿」的诞生。我也想好好经营一部跟人家不一样的故事。但是,在书写过程中,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一直在变。而且也因为想法做了修正与改变,考虑把整个故事重新做一些修正,所以,在酝酿的过程中,就停摆了。
以前在部落格发表文章,常常看到有人有一些争议。争议的主题永远是「着作权」的问题。从那时起,我不敢再在自己的部落格转贴任何不是自己亲自写的文章。非得每篇文章都是自己的「作品」才行。然后,就越写越多,越写越长,然后写不到了两年,文章就已经一千多篇了。之后,才开始探讨,什么叫「创作」?
后来得了一个结论。创作就是跟别人写不一样。用文字,用自己的话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概念。不能抄袭别人的作品,就是创作。然后,就有创作的个别性与特别性。当写得没什么创意时,你可以批评文章没创意,但是,不能抹灭那也是创作!
所以,我可以很自豪的说:我的每篇文章都是自己的创作。虽然写的很随性,有时还会偏离主题,常常写到一半就偏到跟主题不相关的事物上去,不过,哈哈,那也是创作!
如果是以前的作文老师看到我的文章,若我写完不改掉标题,作文老师应该会在我的每篇文章下写下这个评语:文不对题!
哈,这篇文章,好像也差不多要变成这样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