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因丈夫道格拉斯不幸去世,英国科茨沃尔德市的苏姗苦苦养育着两个孩子,一个8岁,另一个3岁。没想到,又一场突如其来的不幸降临了,因家中突然失火,她的一个孩子失去了生命,另一个被烧伤。
遭此厄运,苏姗一下子被击倒,住进了医院。
苏姗躺在病床上,电视台记者想帮她渡过难关。但她说:“我能扛过去不幸和苦难,不能惊扰观众平静的生活。”记者颇感疑惑,解释说:“我们电视台报道后,您会收到很多捐款的。”
苏姗摆摆手:“我要大家的捐款干什么?我失去了丈夫,失去了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受了伤,确实很不幸,不过,这和金钱有什么关系?”
尽管苏姗一再谢绝记者,但记者还是把这次的采访录像播出了。
节目播出后,许多素不相识的市民来看望苏姗,有的送钱送物表示慰问,还有的男士向她表达了爱慕之情。一时间,苏姗家门庭若市,她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苏姗感到心力交瘁、疲惫不堪,最终她一纸诉状将电视台告上了法庭,要求电视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负责将自己收到的钱和物退还给大家。
在法庭上,听完控辩双方的陈述,法官史密斯指出:“生活中,不幸也是一个人的隐私。电视台为提高收视率,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擅自播放采访录像,给苏姗造成了极大伤害,这是一种严重过错。”
后来,科茨沃尔德市颁布了一项法规:“擅自曝光他人的不幸和苦难,是严重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不是所有人都希望被更多的人来关注。一个遭遇苦难和不幸的人,是不是愿意从自我疗伤阶段走到接受帮助阶段,这是他的个人选择权利。关注民生,伸出援手,当然是好的,但不能侵犯他人对于个人痛处的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