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两个字,异常的美。
无论到什么时候,我都觉得它有一种古典的美。情,靠书写去实现,还有比这更美的吗?
想想爱情的最初,大概嘴巴是最笨的了,如何说出我喜欢你?如何去实现这最初的悸动?于是,写情书吧。
写了撕,撕了写。纸不对,要泛黄的信笺。用毛笔?字又丑陋。最好用朵云轩的信笺,泛了黄的纸,有淡淡红色的格子,最符合李清照的词了,云中谁寄锦书来,这大概就是锦书了吧?
当然要没有人的时候写,情书适合安静和孤独,适合一个人在充满了思念的时候写。你的心里满是这个人了,她的笑,她的美,她的小小的痣……她颈间细细的绒毛,呵,一切这样美。
其实小的时候最懒得写作文吧,可现在,提起笔来,想写春天的花,夏天的月,秋天的雾和冬天的雪。原来,是可以寄景于情的。
不是诗人,可是,突然伤感起来,就写了几行小诗,自己念着,眼泪无端地掉了下来。锦瑟如何无端?这时才明白,心里有了一个人,就会犯了相思。最怕相思,可是,不相思,却又相思。
最长的情书可以写上一夜,永远没有完,已经50页了,钢笔里没有了水,可是,我还有太多话没有说。
寄出去,就小心翼翼地等待着,那胖胖的绿色邮筒那样可爱地在等待着。细心地检查邮政编码,总怕写错一个数字,地址对了吗?连这个地址也好让人心动。然后再看名字,脸刷地就红了,练了无数次,这信封上的名字还是写得不好看。哎,叹息一声,把信装进邮筒,也把心装进了邮筒。
漫长的等待开始了。
独上高楼,斯人寂寞。
小脸瘦成了一条,明明是刚寄出去的,可是,有同学抱着信进来,还是问,有我的吗?有吗?
这样无妄而痴情地问着,一声声,自己都觉得是一只孤独的大雁,在月满西楼之时,寂寞到无语。
情书,是一个温柔的小棍子,需要捅开这张窗户纸的。
其实也没有写什么,就是写喜欢,那种淡淡的,百合花一样的喜欢。哪里会直接说爱呢,太盲目了吧?
这等待的5天,大概是最长的5天了,牙都肿了,上了火,每天发无名的怒火,如果谁惹着了正在等待的你,一定是发了疯。
第六天,或者第七天,那封粉红色的信终于来了,上面有她的字迹,还有她的地址名字。
不敢打开,心扑通地跳着。一个人抱着信跑到小树林,恨不能求上帝保佑她也是喜欢你的,就差跪拜佛祖了,如果她答应了,你宁可少活10年。
小心地拆开,有薄荷的味道,难道她还洒香水吗?
看到极薄的一张纸,上面有几个字:其实,我也喜欢你。
那时就好像心脏停止了跳动,一路狂跑着,不知要跑向哪里,反正是要跑下去,直到累瘫了为止。拿破仑说,我将把你搂在怀中,吻你亿万次,像在赤道上面那样炽烈的吻……对,还不够,还要天天看着她,面对面还不够。还有谁说过,我爱你时,感觉地面也在移动。
哪里是地面在移动,收到你的情书时,我觉得世界在移动。
那天晚上兴奋得喝了酒,是第一次喝酒吧,呛了,眼泪出来了,可还是笑着,想着下一封信写什么。
本来想好了写什么,一下笔全乱了。东一段西一段,谁知道写了什么,反正中心思想就一个,你是我的所有,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从此,情书开始火热地写下去。两个人都发着烧,天天站在那里等待邮递员,就像毕飞宇小说《玉米》中玉米等待国良哥的信,去村口等,还要假装去做别的事情。
一年之后,觉得自己写作水平有了提高。再写东西,老师都夸,怎么有了散文的味道?
那情书,是带着体温的,有些许温暖的味道。
年轻的时光里,曾写过情书,曾有那样甜蜜的等待,是多么幸福的事情。那白纸黑字的时光,好像一场场黑白电影,美得让人心醉。
那纸上的光阴,很快就过去了。那一捆捆的情书,是曾经相爱过的脉络,是曾经我寻你找你的印迹。谁说我不爱你,这情书就是证据。
写过情书的人不一定能成眷侣,可是,写过情书的人,一定最难忘记曾经给他或她写过情书的那个人。
因为那段光阴,和青春有关,和爱情有关。
而和青春、爱情有关的事情,谁能忘记呢?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打扫房间,收拾旧东西,忽然掉出来一包信件。你看到那些情书,发现它们泛了黄,有的纸张已经薄了,有的掉了一小块角。你坐在阳光很好的午后,心里暖暖地看那些情书,重温那些旧时光,心里一点点地上升起什么东西,眼里一点点升起一层雾气,你渐渐看不清了……
情书,那最古典、最唯美的浪漫,曾经传递过你青春里的爱情。你看了一个下午,天黑下来,可是,那些发了黄的情书,在那个角落里,闲着动人的、素色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