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读到一段旧事。
说的是晋朝大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在一个雪夜,忽来兴致,竟从山阴家中出发,披蓑泛舟过剡溪,去寻防好友戴安道。待至戴家门口,却转身吩咐回身而归,不敲门,不会友。人问其故,答:乘兴而来,兴尽而返,我又何必见安道呢?
这寻友,但不求一见的一桩逸事,实在是够洒脱豁达的。回去,好一片白茫茫的辽阔山河啊,雪迎雪送,尽兴则已。
想起自己的一桩旧事。那年冬天,我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踏上那座长长的桥,想去寻找心里的那个人,想和他在桥上相遇。我裹着紫色的长丝巾,丝巾的一头遮住了我长长的发,和冰冷的大半张脸,另一头在风里高高低低婀娜地飘扬。我想,那个人是知道我偏爱紫色的,他若看见风里的一片紫色的云朵飘过,他该知道那是我啊。哪怕,只是看见了我的背影。
我一个人走完那座长桥,然后一个人回来。桥上的石柱,扶去是寒的,桥下的芦苇敷了层白霜,也是寒的。也记得天上是有阳光的,像糊了层旧报纸的老式灯。我回望桥下那一片淼茫的流水,转身回去,来来往往的路人,他们不知道我心里的忧伤,包括我心里的那个人也是。可是,我还是一个人寂然地回来,不肯寻到他面前。我想,寻找了就够了,能遇则好,我是不强求一见的。那样的一个冬天,我心里沉沉地装着一个人,然后在人群里寻找,我的内心,我的时光,已经是丰盈的了。
有人说,人生就是不断和自己邂逅,能和自己相识久处交心的人,都是和自己灵魂相近或某些地方相似的人。那么,寻找一个人,其实就是在寻找自己,或自己的一部分。红尘是拥挤的,又是寂寞的,目光自千万人的头顶掠过,难能寻着一根值得栖落的寒枝。能有一个人,让自己想起,让自己起兴去寻找他,已经足够幸运。能有一个人,让自己隔着岁月经年,在泛黄的纸间寻找他的字迹,在午夜寻找他当年的笑脸,已经足够美好。未见那一点遗撼,就当是清茶的那一缕苦香。
千百年前王徽之的那个雪夜,千百年后的我的红尘,因为不过不在乎一见的一寻,都变得美妙,芳醇。寻你,但不见,像寻找秋天的人,脚步已经踏上了洒满阳光的落叶,已经周身是秋的浓香,秋的声息。
寻你,纵然不见,我的人生已经大尽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