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集

梦从故乡来

作者:九满 日期:01-02 05:01 字体:  标签:故乡 阅读:

  1988年,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工作。

  离家那天,我怀揣着一颗惊喜、激动、亢奋的心,将母亲的叮咛连同那枚叫做乡愁的十字架,一同塞进清瘦的行囊,告别了生我养我的土地,告别了牵肠挂肚的母亲,让无情的车轮把我送到南国的热土上,开启了我漂泊闯荡的生涯。

  从此,我成了城市的新移民,为了这份工作,很多时候,我要做不想做的事,甚至要说讨厌说的话。我需要不断地面对各色人等,上司、下属、客户、官员……各式各样的检查、培训、论坛、会议,领导端坐其间,下属分坐两边,威严、端庄、气派,我总感到有一种沉重的阴气,无时不透出种种商业谋划与猎杀的气息。尔虞我诈,你争我夺,不是为了金钱就是为了权力,而脸上所表露出来的笑容都是虚假、阴险或奸诈的。为了生存,我必须压抑自己的小情绪,总想着:熬过去!

  我也曾努力让根在城市扎下去,却又感到脚下土地的坚硬;我努力让自己融进城市熙来攘往的人群中,并努力像他们一样的节奏行走,踩出自己的足迹。回头一看,却发现“城市的水泥路太硬,踩不出足迹”。

  我也曾天真地希望自己能像“城里人”一样,穿着光鲜的衣服招摇过市。但是,我又错了!虽然我被“城里人”同化了三十多年,但我的着装依旧是“乡里人”,色彩以黑白为主,款式以简洁端庄为佳。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妻子嫁了个“乡巴佬”,我曾对我的服装进行了一番大胆的变革、创新。大街上瞥见“城里人”穿高领的羊毛衫,有点夸张的领子,我也买回一件,红色,间以图案,穿起来似乎年轻时尚多了。但是,外出的时候,我的穿着依然坚守黑色和白色这两大阵地,看不出季节的更替,那些时尚新潮的衣服依旧躺在衣柜里笑春风。

  我也无法像城市的土著那样,给妻子送花,我从不过情人节。妻子就是妻子,盖了章的,怎么能篡改商标冒充情人呢?扯着妻子过情人节,那是跑到别人的地里摘西瓜,尽管偷来一回欢喜,却也是羞赧到怕被人看到。楼下卖玫瑰的档口,与我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所以,每一年的情人节,作为“乡里人”的妻子,她有一种没落贵族的忧伤,独自凭栏看大街上玫瑰滚滚……

  故乡却像一棵树,生长在我心中,风吹不倒,雨打不垮,并随着我离家越久,越发地枝繁叶茂。我已经离开乡村三十多年了,但是,我每晚所做的梦几乎都是在乡村里。在梦里,老牛拖着犁耙,在蓑衣人的指挥下翻掘着沃土,八哥尾随其后啄食着沉睡的虫饵;在梦里,庄稼人在田埂上挖开一道口子,架上水车,两、三农人爬上去,往农田里车水……于是,我发觉自己潜意识里还是深陷于那些陈旧、荒凉、偏僻,却又宽厚、淳朴、善良的记忆里。同样的,在故乡的母亲心中,也住着异乡,它像一条苦涩的河流,时时流淌在母亲心里,并随着我一次次推迟归期,越发苦涩。

  情绪低落的时候,我也时常问自己,城里好还是乡村好?从内心来讲,我确实觉得还是乡村好。不管城里的霓虹灯多靓,也不管城市的马路多宽……我还是爱不上这地方。因为田野使我安心,村里的一草一木都认识我。

  我认识一个人,他说一回到老家,去地里走走,觉得什么都是新鲜的。他自己也奇怪,已经离开乡村多年了,总觉得自己从未离开。我就给跟他说了这句话:村里的一草一木都认识你。

  我也是,去年三月,我回了躺老家,或浓或淡的野花香让我迷醉,或苦或辣的野草气使我晕眩。对我这样一个长期在外的人来说——短暂的乡村生活是身体的一种搁置和停靠,是内心的一次回归和灵魂的一种抚摸。我的母亲,即便两鬓染霜、步履蹒跚,她依然精神抖擞地去给我做我最爱吃的水煮鱼或者是甜酒。当我看见母亲戴着老花眼镜,在灯下一针一线地缝补着我的女儿为赶时髦而买来的带洞的衣裤时,我会为她这个忍俊不禁的举动而感动得热泪盈眶。儿时,多少个这样的夜晚,母亲挑灯为我缝缝补补的情景又悄悄地浮现在我的心头。母亲老了,而她对我的爱永远不老!

  那天午后,我陪着母亲说话,说起我的苦恼,我告诉母亲,我虽然生活在城市里,却始终过着农民一样的生活,保留着农民一样的性格和特点,远远望去,就知道我是一道来自乡村的风景。我身上的乡土气息,这个与生俱来的味道永远也挥之不去,它根深蒂固地储存在我的血肉之中,让我的口音都带有浓浓的乡土味。母亲想了想,说:九满,你在乡村出生,在乡村成长,你生命的枝叶早已烙下了乡村的印记。你苦恼是你不知道你该如何定位,你应该知道,乡村是你的“根”,城市是你的“梦”,既然你时常把梦拖进乡村,也就不必苦恼把根移进了城市。你若坚定自己的意志,坚定自己的选择,认准自己的方向,那么苦恼又从何来?听了母亲的话,我顿时明白了一切。

  那天,我在熟悉的乡村,漫步曾经的小径,我像一只重返山林的小鸟,让久别的故乡的清风,梳理我疲惫的翅,我感到身体从来没有这样轻松、这样干净过。

评论
0位读者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文学爱好者版权所有|赞赏
SiteMap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