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以此文献给已经身在天堂里的嘟嘟。
我养过小狗。不过,或许这样说比较恰当,是同小狗一起生活过。如果是使用“饲养”这个词眼,就会有“给予了照顾”的意味。与其这么表达,我则固执地认为不如说是自己得到了小狗的诸多关照来得更贴切些。在写关于它的事情时,说它是人也好,狗也好,那都没什么差别,因为我们早已是一家人了。只是,它对人类的语言显然是十分精通的,而我对于小狗语言的理解却显得十分笨拙,大概也就是仅此的差异吧。
“哥,你养小狗吗”妹妹在QQ里突然这样问我。“什么样的啊,不可爱的不要”我调侃道。“相当可爱的!白色的,松狮,名犬哦。朋友送给我的,要不是我妈不让养我才不给你呢。”看来是真要送给我啊。“这事儿我得和你舅妈商量商量,她不点头我也没辄啊。”我们家是内事不决问老妈,外事不决找老爸“好吧,那你现在就去问啊。”她还挺着急的。“别抱太大希望,你舅妈现在这身体你也不是不清楚,闹闹不就给送走了吗。”闹闹是之前我家养的一只狗狗,陪伴了我母亲7年之久。直到母亲得了糖尿病,无法再照顾它,只好忍痛送给别人了。“那你求求我舅妈啊,总不能把这小狗扔了吧。”“知道了,我这就去。”
母亲坐在沙发上,看着那部不知道演过了多少遍的肥皂韩剧《看了又看》,还真是看起来没完啊……“妈,刘婷刚跟我说了件事儿”。“嗯,说什么?”。显然此时此刻那电视剧对老妈的吸引力要比我大的多。“她说要送只小狗崽儿过来,松狮狗啊,名犬!”我格外的强调了“名犬”,嘿嘿。“怎么又是狗啊,我这身体现在这样,养不了它。刚把闹闹送走几天啊。”虽然这样说,但显然母亲的语气中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我帮你养啊,我现在一天到晚也没事儿,我溜它。再说是小狗,好养。名犬哦!机会难得。咱要是也不养,那这狗不得给扔大街上啊,你就当可怜可怜它嘛”。我一副救人于危难之中的侠者风范。其实就是我们不养,卖也能卖出去,还能卖不少。果不其然,老妈是嘴硬心软。“那就叫她抱来看看吧”(看见没,我们家养狗都得先面试)“好好,我也想看看这狗什么样。”回到电脑前,“刘婷,明天抱狗过来面试。”得到的回复是“…………明天叫我爸把狗送过去,不管,送过去就得要啊,不许耍赖!”
翌日,姑父带着“名犬”来到我家。好家伙,我心中暗想,妹啊,说好是狗,你咋给我送了头小熊过来啊……还是头北极熊!样子可爱极了。圆圆的,胖胖的。走起来一扭一扭的,不会真的是熊吧!老妈也非常喜欢,起个什么名字呢。要说还是我有才!嗯……看它那胖嘟嘟的熊样,就叫嘟嘟吧^_^我把它抱到沙发上,拿起它两只前爪,呵呵,狗狗这个姿势最可爱了。“嘟嘟,要听话,好好成长哦,知不知道”,它好像懂得人类的语言一样,用小舌头不停的舔我的脸。好像在说,“知道了!”嘿嘿。“抱过来我好好看看”母亲也很喜欢这小家伙呢。这小熊很会来事儿,不停的舔母亲的手。“等它长大一点,你就负责带它出去散步,你可好好养它啊。”
遥想嘟嘟当年,午饭吃光了。熊姿英发,白毛似雪。弹指间,零食灰飞烟灭……这是我第一次看看嘟嘟吃饭时候的情景,有感而发。真是弄了一头熊到家里来了……人都说狗的嗅觉最好,不过我觉得这话用在嘟嘟身上并不贴切。因为我明显感觉到,这家伙的听觉比嗅觉出色的多了。由于在下平时比较喜欢吃零食,什么薯片啊,蛋糕啊,巧克力啊,每当我用最小的力气撕开包装袋的时候,嘟嘟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从爸妈卧室冲到我面前,而且!两只前爪已经搭到我腿上了。那表情好像是说“请不要忘记我也有心。别藏着了,我都听见了。你自己看着办。”结果,我零食50%的股份就被这家伙拿去了。不过看着它吃着津津有味的,我也很开心。
嘟嘟喜欢玩,到处跑,不过也不奇怪,小狗都这样。但是可苦了我家的高级家具了。不过比养猫强。因为猫是嘴爪并用。而嘟嘟只上嘴。根据国际惯例推测,它是在练牙……当然有时候也用爪子挠地板-_-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先说服教育,“嘟嘟,你干什么呢?不准咬家具知道不知道,咬坏了你赔的起吗?不许当坏小狗,要当乖狗狗。”每次我这么说它,它都用那双可爱的小眼睛看看我,然后继续咬-_-!教育不通那只好处罚了。比如打它屁股。每次挨了揍它都轻哼着,抱着我的腿。我的心也就软了下来,把它抱在怀里,摸摸它的小胖头。它也舔我的脸,意思好像在说“请对我耐心一点,我不听你的话是有原因的,但请你相信我,因为只要这样我就感到很幸福了。”现在想来,当它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时,我会很严厉地批评它。而若是我做了不好的事情时,它却只是轻声地哼叫着。比起我,它总是显得更温柔些。
河岸边的小广场,是带狗散步的最佳场所。我和嘟嘟的足迹,留在了这里的每一个角落。嘟嘟一天天的长大,更像可爱的玩具熊了。每次我带着它出门,总会感受到别人羡慕的目光,唉~都说狗仗人势,我却是仗了它的势,牛的不得了。“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熊啊,这么好玩呢。”这是我听到最多的关于嘟嘟的评价了。每个人看见了它都忍不住想抱一下,我曾一度想到要不要收费,不过顾忌到舆论的压力我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广场上除了嘟嘟之外还有很多别人家的狗,当然看起来都要比小嘟嘟壮得多。不过嘟嘟似乎不怕它们。照样该玩的玩,该咬的咬。颇有当年闹闹的风骨。我家闹闹当年是我们那一片儿的狗王,没有狗敢在它面前咋刺儿。我出门有很多人不认识我,但他们绝对认识闹闹。母亲因为闹闹的关系认识了不少朋友。闹闹和我家楼下卖面皮儿的一时之间成为了当地的双宝,面皮儿好吃,闹闹好玩儿。而嘟嘟具备了顶替闹闹成为狗王的潜力。
嘟嘟喜欢在广场周围的草丛里打滚儿玩耍。每次都把身上弄的黑一块白一块的,出门的时候是北极熊,回来的时候是熊猫。没办法,脏了就得洗澡了。可如今回想一下,我真想抽自己,干嘛给它洗澡啊!这一洗,洗出病来了。悔死我了。洗完澡怕它着凉,用毛巾被把它包的很严实,这一下酿成大祸了。狗洗完澡是不能那样包着的,会得螨虫病的。而这种病治起来是相当麻烦的。结果也说明了这点,嘟嘟最后还是栽在这个病上了。
母亲很是着急,看得出她对嘟嘟的感情很深,虽然养的时间并不长。但嘟嘟带给了母亲很多快乐。就像闹闹一样。我又是上网查资料,又是打电话问朋友。终于还是下定决心带嘟嘟上医院。果然确诊就是螨虫病。这下可苦了嘟嘟了。连打针带喷药,折腾了一个多星期。总算是把病情控制住了。可脑门上的毛却一天天的脱落,可爱的小熊成了秃顶,我看着很是心疼。以前散步时,旁人羡慕的目光变成了惋惜。那些日子里,嘟嘟的情绪也很暴躁,动不动就对家里人呲牙。有几次惹火了我,打了它几下。把它打跑到父母的卧室,母亲看了很心疼,抱着嘟嘟,把我臭骂了一顿。其实打完它我就后悔了。过几分钟我过去把嘟嘟抱回来,一直这么抱着。看着那个小秃脑门,心里难过极了。我不停的抚摸着它,希望它能够原谅我。而它也似乎明白我的想法,想往常那样舔着我的脸。小眼睛滑稽的看着我,似乎在说“别打我,别忘了如果要动起真格来我比你厉害。多和我说说话,虽然我不会说人类的语言,但我能明白你的意思。”
终于,到了和它分别的时候了。我得去北京念书,不能照顾它了。母亲联系好了一个朋友,想把嘟嘟送给她。那天是我和母亲一起去的。一想到要和它分别,不,我不敢想,我怕我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母亲将嘟嘟交到朋友手里。我们刚转身想要离开。嘟嘟突然冲了过来,还是抱着我的腿,小眼睛看着我。仿佛在说“你能去上学、有很多朋友,但我只有你。我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所以请尽量和我在一起。”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了,把它抱了起来。母亲失声痛哭起来。"我要是不得这个病,我也不会把它送走啊。走吧。”我吻了一下它那光秃秃的小脑门,轻轻的放下了它。母亲的朋友把它抱了起来“放心吧,在我这亏待不了它”。我和母亲不敢回头,我搀扶着她往家中走去。写到此处,在下不得不承认,已经泪流满面了。
翌日,母亲的朋友亲自登门把嘟嘟送了回来,说它不吃东西。它看见了我,立刻冲了过来,我顺势把它紧紧搂在怀里。它不停的舔着我的耳朵,似乎在对我说“当我死的时候,请陪伴在我身边,请你记住,我永远爱你。”最终,我没能陪在它身边。我在北京一待就是一年。前不久,父亲打来电话。嘟嘟死了。我不敢问嘟嘟死时的情景。母亲很伤心。我没能在它一生中最后的日子里陪伴它,这将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之一。我一直在想,这就是命吧。但是,那是我们彼此的约定。似乎狗与人类之间,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存在着,那无数约定中的一个。希望我的朋友在天堂中能够快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