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集

其实我也爱你

作者:佚名 日期:12-03 17:12 字体:  阅读:

  遇到他那一年,我19岁,他49岁。我叫安小东,他叫金小林,我和他就是一对冤家。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里,家里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别扭,进出都不方便,冷着脸不跟他说话,也不跟他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但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讨好地笑,喊我过去吃饭,我没好气地说,看到你,我就饱了,还吃得下吗?他的笑尴尬在脸上,两只手在衣襟上擦来擦去,好半天叹气说:小东你这丫头,我在你眼前消失还不行吗?说着,他真的去街上转悠半天才回家。

  有一天去图书馆回来,找一本书找不到,才发现凌乱的卧室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我生气地对他喊,金小林,谁让你动我的东西?我一边说一边生气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扫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乱。他站在边上,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好脾气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后不敢乱动你的东西了。

  我生气的时候,总会很严肃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几乎指到他的鼻尖上,说:别嬉皮笑脸的,你这是什么态度。他忍不住笑。

  他的笑容不经意间触怒了我,他的笑,那么像父亲,小的时候,父亲也是这么纵容我,对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亲。我狂奔出家,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后跑。

  那一晚,我没有回家,跟着同学去迪厅蹦迪,强劲的背景音乐,疯狂地摇摆甩头,令我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

  走出迪厅时,天已经快亮了,晨风一吹,我清醒了很多,忽然看到不远处的树下,金小林坐在台阶上打盹儿,衣服上头发上结满晶晶亮的露珠。看样子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可以好到不计回报,除了父母,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人吗?胸中酸涩难抑,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涌动,我抬起头看天,硬生生地把眼里的泪忍了回去。

  我们的声音惊醒了他,他睡眼蒙眬地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眼神里有失望和心疼轻轻浅浅地掠过。我故意把头转过去,看着别处不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有些生气地说:囡囡,你闹够了没有?跟我回家。

  我尖叫着说:你弄疼我了,你这个疯子,快放开。他扯住我的手腕不松手,有男同学上来就踢了他一脚,刚好踢到他的肋骨上,他弯着腰捂住胸部,慢慢地佝偻成一堆,腰弯得像一只虾米,但我还是镇定地招呼同学们说,咱们走吧?咱们走啊!走出很远,我回头看,他依旧弯着腰呆呆地站在迪厅的门前,孤零零地站在晨曦里,我忽然觉得有一丝柔软在心中渐渐荡漾开来。

  后来我回到学校,很久才知道,那一次,他被我的同学一脚踢断了两根肋骨,在医院里整整住了半年,我并没有去看他一眼,不是我心狠,是我不愿意和他纠缠在一起,是我本能的排斥他,如果一定要怪,就怪他自己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好。

  转眼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为了避免看到他,我不经常回家。后来我认识了安生,病态的苍白和忧郁,但我疯狂地喜欢,挣的钱几乎都给他花掉,并无怨言。

  带安生回家,金小林还是盛情地款待了他,弄得很隆重。我的心中是温暖的,是感激的,但说出来的话充满敌意,一副并不领情的样子。

  安生走后,他很正式地跟我谈了一次话,是19岁那年遇到他之后,第一次很正式的对话。他不同意我跟安生来往,他说:安生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和他断了吧。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没错。

  我挑衅地看他,说,我知道你见不得我幸福,可是我偏要跟他在一起。

  决定和安生结婚之前的那几日,他几乎天天跟着我。我说,你跟着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决定。他很自信地笑,说,如果你知道安生是什么人,你是一定会改变主意的。

  他把一沓照片递到我的眼前,全是安生的,我惊呆了。原来安生吸毒,怪不得他那么苍白忧郁,怪不得安生要花那么多的钱。

  我捧着那些照片哭了,泪流满面地扑进了他的怀里,他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说:宝贝,乖,不哭。

  后来,我和他和解了。

  那时候,他刚退休,没有我和他作对,所以他很空闲,有了大片的时间,养鱼、种花、上网,给我发E-MAIL。他给每一条鱼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其中有一条非常漂亮的热带鱼,他给它起个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听到他喊囡囡,就以为是在叫我。

  有一天夜里,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忽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哭了,哆嗦着说不清楚前因后果,我急了,说,把电话给金小林。母亲这才说,金小林出了车祸,在医院里。

  我的心忽然就开始“扑腾”起来,出了门,竟然忘记打车,一路狂奔到医院。到了医院并没有见到他,他已经被推进了急诊室,只等着我去签字。我想都没想就在家属签字那一栏写下安小东三个字。然后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

  我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我怕失去,怕得厉害,我在心中祈祷,让他活,如果可以,我宁愿用我的与他交换,只要他平安。
  这一次意外其实并不严重,只有轻微的皮外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出院之后,我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金小林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他的智商出了很严重的问题,看见人就笑,过马路时,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时候会跟我三岁的女儿抢一个玩具。但他始终认得我是囡囡。

  有一次他去买菜,竟然忘记回家的路。因为出去很久,我不放心跑出去找,看到他被一群小孩子围攻,头发上脸上粘满了白纸条,我跑过去赶走那些孩子,大声骂他,你真是个傻子。他看到我,依旧高兴地跑过来扯住我的手,摇晃着说,他们都来欺负我,你帮我揍他们。

  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任由他牵着手摇晃,想起十年前,在迪厅门前的晨曦里,那个被踢断两根肋骨的男人,疼成那样,他都没有倒下。他对我的好,好到娇惯,而我对他呢?

  想起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湿润难受,眼泪忍不住流下来。他伸出手来给我擦眼泪,问我,你怎么哭了?我做错事了吗?我摇了摇头,说:没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继父。十年前,他宠我,像宠宝贝一样,任我胡闹,妄为,任性;包容我,接纳我,爱我。十年后,我宠他,像宠宝贝一样,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喂他吃东西,帮他抢我女儿的玩具;纵容他,怜惜他,爱他。

  是上天让我做了他的宝贝女儿,是上天让他做了我亲爱的父亲,我要珍惜这段缘,我要把他给我所有的爱都还给他,让我们做一生一世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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