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小女读英国文学,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原来国与国之间,喜欢交换文豪。
索尔仁尼琴当年被苏俄逐出,到了美国却备受尊崇。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只能在法国出版,雨果却不能在本国立足,长期流放英国。
文章写得太好太写实,会招嫉,当权政府容忍力有限,可是外国人却拍手赞好:又不是说我们。像易卜生写《玩偶之家》,那赌气出走的不安守本分的娜拉,是挪威人,故此剧在19世纪只在英法演出,在本国被禁演。
一旦批评本国风土人情、制度文化,便有卖国之嫌,写得越好越受嫌弃。
可是外国人却欣然接受:该作者大义灭亲,可见言之有物。便一边鼓掌一边捧场。
今日,这个现象仍然存在,谁要是撰文盛赞欧美自由活泼,一定有人叫他滚去西方做西方人:大海又没盖盖,游过去好了,阁下还埋没在本地干什么。
金庸曾说:“不要在香港报刊上批评香港人,否则,读者会不高兴。”所以,除非作家名气已大得有外国政府愿接手,否则,还是安分些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