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底,我有两个挺没有什么特点和性格的爱好:白天喜欢看见阳光,晚上喜欢看见灯光。
你这不是废话吗?白天谁不喜欢看见阳光?晚上谁不喜欢看见灯光?也许有人会这么说。
但是,我却总是敝帚自珍地觉得,别人的喜欢和我自己的喜欢还是有点儿不一样。
我喜欢阳光的那种普照。太阳一出来,就给你拥有的空间带来了无限的光明。无论你愿不愿意接受,无论你想不想去被照耀,她都会不可阻挡地到来。她的到来就是存在。你不能不去面对。而阳光,她决不会因为谁更喜欢她就多给谁一丝,也决不会因为谁不喜欢她就少给她一缕。她是公平的,公平得甚至有些残忍。但是正因为这种残忍,她的公平才更让人无法忽视。
我喜欢灯光的那种抗争。太阳隐去了。漆黑的夜里,月光是那样的昏暗,星光是那样的破碎,于是人们经过那么漫长的摸索,终于创造出了黑夜里的太阳。这是只属于人类自己的太阳!尽管每天都可以见到灯光,可是每每想到这里,我的心仍然会被任何一盏黑夜里的灯光所感动。而我的眼睛,也从来没有对任何一盏黑夜里的灯光麻木过。
我喜欢阳光的那种宽容。阳光所包含的语言,阳光所蕴含的色彩,阳光所倾洒的热情,阳光所织就的美景在这个世界上,只有阳光能像母亲一样让我们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只有阳光能让我们去体味最可贵的真实。无论你是一个多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也无论你是一个多么无声无名的小人物,阳光都会在同一时刻把纯净的光芒镀满你的全身。她不会拒绝一个新娘的笑容。同样,她也不会拒绝一个罪犯的眼泪。
我喜欢灯光的那种尖锐。只要你轻轻地按一下那个小小的开关,灯光就可以让自己的力量刺破任何一扇玻璃门窗,让自己的翅膀到处飞翔。灯光所到的地方,人们的内心比最灿烂的宝石还要明亮。灯光可以带着重于泰山的理想和信念轻松地穿越每一座山川和每一条河流,也可以带着一个淡淡的梦幻和一声微微的叹息走遍每一个角落和每一方村庄。
我喜欢阳光,因为阳光代表着一种自然的进程。
希望在没有阳光的时候,你能够打开你心灵的灯光。也希望你在打开灯光的同时,不要忽略头顶自然的阳光。
既知道如何去让自己的心灵努力,也知道如何让自己的性情始终不失自然的人,一定是真正的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