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说起我的初恋,我的初恋是轰轰烈烈的。
现在想想,简直是亮烈和惨烈。好吧,也许那是一回事。
那个人比我小一届,是学弟。在十年前,还不流行姐弟恋,所以算是很出奇。
那是一个好看的男孩子,现在想想,还是那么觉得。最要紧的是我们精神层面特别契合,听一样的日本流行歌曲,看一样的漫画、散文和小说;我后来再也没有找到一个这样的人。我记得他喜欢安达充和《银河英雄传说》,我不喜欢,但是分手之后我看完了所有这些书。
因为是早恋,被父母发现以后,我记得,他们抓起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墙上撞,铁骨的雨伞打到断,不觉得多么疼痛,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因为,那是伟大的爱情,不是吗?
他呢,罚跪玻璃渣,小腿全是伤疤。老师们早已拿我们没办法,三天两头地找我们谈话,晨会的时候被拎到第一排罚站……
好吧,我们都习惯了。
现在想想,怎么我们就那么高调啊。但是我这个人,从来都学不会低调,每天都一起上学和放学,每天都给对方写情书。后来,我是说很后来,还有学妹跟我说:你还记得吗?有一次你们在操场上遇到,就对视了一眼,默默地走开。你知道那时我觉得你们有多么美好吗?我记得那时,周围的人都说,我们俩像童话。
我们说好要在一起70年,我们给孩子起好了名字,我记得那些亲吻和触碰;没有搞,因为我们说好要留到彼此的18岁。18岁,我们就成年了,我们把第一次当成礼物,要留到那个时候,馈赠给对方。但是,在17岁的时候,我们就分手了。我这二十来岁的人生,最大的遗憾,也就是,怎么就没在17岁就搞了呢?
在我17岁的时候,我最痛恨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太小了,不懂爱情。如今,我已经27岁了,我还是很痛恨这句话。谁说17岁,就不懂爱情了?我们懂,只是没有能力承担爱情罢了。如果说爱情必须导入稳妥的婚姻与人生,那17岁的不叫爱,如果说爱情是两颗星球在茫茫宇宙中相遇并且碰撞,那17岁,已经足够了。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撞击出多么壮观的景象,在我心里,就像是瑰丽的星云一样。
很多年以后,我发现他也看我的博客并且会留言,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分手;而这时,我已经不再像一个死不瞑目的冤魂一样,渴望知道原因。他还记得很多琐碎的细节,记得当时的少女,那就够了。
现在的我,还不够有足够的智慧,如果我尝试解释原因,我只能说:当时我们太小了,还不懂得,爱情除了有激越和灿烂,还有无奈、沉重、无聊和平淡,就像这个人生,总有青春之外的部分。那时的我,就像浓度最高、温度最高的火焰,全然不懂得这些,只知道拼命地燃烧,拼命地燃烧,烧成雪白的灰烬。
也好,现在有时我想,我们的恋情就像鼎盛时猝死的少年,留下的永远是少年的形象,而死去的东西,是永远不老也永远不死的,就像是猛烈喷发的火山,岩浆凝固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