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东西爬上我的脚。
轻轻的,彷若一只极小的蚂蚁,当我感觉有东西滑动时,因为触觉的关系,我用手轻轻拍走,应该离开了吧?我继续写文章,也没低头去看。
当第二次,它又再动了一下,原来,它还在?当然,我依然不以为意。再次做出挥蚊子的动作,深信这次,应该没问题了。
第三次,我发现它已接近大腿,超过膝盖的位置了。怎么这小东西如此烦人?这次,它终于引起我的注意。然后,……
有听过惊声尖叫吗?有看过可怕的鬼魂出没时那被吓到不由自主颤抖的颤慄吗?有看过风中残烛的摇曳身姿吗?有看过抖落枯叶的枝枒吗?如果有,您已经可以想像一个平日还算高雅的人,做出可笑般的舞蹈,抖落满身的鸡皮疙瘩,满室的高分贝外加一场小丑般的舞蹈,在原地又跳又叫,想想那可怕的一只大昆虫,沿着小腿,爬向大腿,把腿当柱子来爬。偶而停下来休息,因为,这根柱子会动。当柱子动时,它,不动。它以不变应万变,停留的够久。久到它不动,我竟无法感受它的存在。
各位要猜猜吗?它是何方神圣?答桉是---蟑螂。经过刚才的惊魂,突然让我顿悟一件事。这件事,是早有的概念,只是经由它,又提醒了我,「知的恐惧」与「未知的假相」。
很多事情在未知时,我们不知害怕。知道时,才生恐惧。譬如说,如果有人请你喝了一杯曾经有昆虫掉进去的水,因为你不知这件事,你喝它时不会觉得噁心,甚至赞美水很甘甜。但当你喝玩后,对方告诉你,那杯水里曾有一只昆虫。我想,不噁心想吐的,应是少数吧!
我要表达的是,很多事,当我们不知其中严重性时,总是可以心安的继续做着危害自己的事而无知觉。而知道严重性时,才会戒慎恐惧的去预防。这样的事,在生活中有多少,您知道吗?知道的越多,越怕。但是,要因为怕而宁愿选择不知吗?
这篇文,其实是一篇想让大家去思考问题的一篇文。哪些事情,你明知错了,却依然故我仍要去做?明知有害环境的行为不可行,却依然不改其态度。为什么?我想,是「认知」出了状况。认为天下倒楣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侥倖心理。问题是,我们只是凡夫啊!
我去看了叶问2,很喜欢叶问和弟子黄粱的一段对话。叶问问弟子:「你认为我能不能打?」弟子回答:「很能打。」叶问再问:「20年后呢?」叶问继续说:「人会老,20年后任何人都可打倒我。」是的,现在做的事情,现在自己很强,但是,10年后或20年后的自己,还强吗?现在的危害看不出来,10年或20年后呢?
有人主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醉生梦死」是大部分人的写照。但是,今日我们既然有这样的概念了,是不是不要再做着同样的愚蠢行径?我们应该从基本的认知态度开始做起。如此,才不会在閤眼的那一刻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