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集

高三年代的爱情

作者:佚名 日期:12-07 17:12 字体:  标签:爱情 阅读:

  那一年,我18岁,穿白色短袜蓝色裙子,包粉色系的书本皮,眼里的男孩分作好男孩坏男孩。坏男孩打架,逃课,走路戴耳机,踢起足球像是玩命。按这个简单的逻辑,温旭应该是个坏男孩。可那一天,我发现了他不同寻常的可爱。

  迎“五四”的合唱比赛里,他排在队伍的最后一排,很中间的位置,醒目而尴尬。他是三班我是七班,所以台下的我看到忍俊不禁的一幕。所有人的唇型齐张齐合,声势浩然。唯有他,明显的装腔作势,唇在张,装得有模有样。他像战国时掩耳盗铃的晋国人,泰然自若,企图瞒天过海,以为自己的小聪明混得过台下几千双雪亮的眼睛,可结果是,他们班不仅输了比赛,而且输得凄惨,倒数第二。好胜的年轻班主任大发雷霆,罚他在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下午。

  我们的故事就是从那天开始的。

  我去送数学作业,他正百无聊赖地蹭脚下的粉笔头,好端端的水泥地板,抹出惨白的颜色。我撕了张作业纸,趴在窗台上写:其实,那天你很可爱。

  我将整沓作业本放在办公室门口,纸条搁在上面。揣了满怀的小鹿,噔噔噔跑下办公楼。转身,长长的楼梯口,他正探身往外看,瘦瘦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一路延伸到我惊慌乱跳的胸口里。

  第二天,他竟来找我,穿着运动短裤,靸双丁字拖鞋,站在教室门口喊:段小溪,段小溪。

  我在众人惊异的目光里灰溜溜地走出来,等着他的咆哮大怒,可抬起头,却是张调皮的笑脸,眼里分明写着:我抓住你了,段小溪。

  这个叫温旭的偶尔可爱又喜欢耍小聪明的大男生,正神不知鬼不觉溜到我心里,悠然自得地占据了大片空间。

  而鸟语花香,温和清淡的18岁,因为他,开始寸寸鲜活起来。

  元旦晚会上,他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到他们班看节目,我没敢去,躲在窗外,只见他像模像样拿起吉他,坐在同学中间。不太难听的乌鸦嗓,透过人群,传到我耳朵里。

  “彩虹射穿太阳雨,像爱情穿梭四季,蓝天赶走了乌云,教室里偷吻了你……”

  合唱不好好发挥,现在倒来飙歌。班头一脸沉郁地盯着他,只有我知道,他的吉他是临时抱佛脚,因为那天,是我18岁的生日

  他教我和舍管斗智斗勇,以便去网吧看通宵球赛,一大帮男孩子,认识的不认识的,拍着桌子大喊大骂。温旭也不例外,将可乐瓶子砸碎在地上,义愤填膺,活脱脱的董存瑞炸碉堡,英雄主义无藏身之处,在网管的呵斥声里,他拉起我的手快步往外跑。

  我们踩过玻璃碎片,踩过湿漉漉的青色瓷砖地板,踩过瓜子皮水果皮,踩在凌晨三点的沥青马路上。

  一路慌慌张张,奔过高二,抵达高三。那个18岁,高贵敏感的18岁。青春是写在语文课本里的箴言: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

  我像睡了过头觉,猛然醒来,一头埋进课本里,饥不择食地做题看书。连同拉进来的温旭。我要他变成好学生,配合我的步伐,一心只读圣贤书,一意面朝大学门。

  高三的第一学期期末考,他进步了15名,眉开眼笑地将成绩单塞到我手里,一溜烟又钻进网吧重蹈覆辙。我红着脸拽着他的袖子往外拉,那么多人的眼睛,齐刷刷弯成月牙状,捂起嘴偷偷地笑。

  他虽然答应了不再进网吧,可看得出,他很疲惫,比起曾经的他,双目失色,表情单一,眼神空洞。收拢了玩心,可他却变得不像他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谁让我们的爱情培植在水深火热的高三年代呢。

  高三第二学期,乱七八糟的收费不胜枚举,今天资料费,明天考试费。我是学习委员,自然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收体检费时,教室里乱哄哄的,一帮人将我团团围住。高考前的时间分秒如金,人人都忙着速交速完。

  一张大大的假50元,就这样被我急躁中忽略过去。

  我去找温旭,问他该怎么办。温旭拿过假钱,我去把那个小王八蛋找出来。

  我忙拉住了他,你不能打架,不能骂人,不能诬陷,不能以强欺弱。

  温旭傻了眼,那咋办,要不,我去门口的小商店把假钱花了?

  不等我回答,他就径自出去了。放学后,将一堆零钱交到我手里,我买了瓶汽水。还剩48.5元,嘿嘿。

  我涨红了脸,你就会做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

  温旭睁大眼睛,随即又换作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我本来就是坏蛋,是你先找我的呀。

  我愤怒极了,拔腿往教室里跑。那天后,我再不敢到小商店买东西,碰到老大爷在门口扫地,也远远地避开。

  可更要命的是,温旭也躲开了我。我们双双僵持着,苦战题海,在声色犬马的高考前夕,痛并自虐着。

  事实证明,奋力一拼,不是没有效果的,而且有可能效果斐然。我考入本省的一所师范大学,温旭转到邻省高考,那儿分数低,于是考到南方的一所二流大学。

  上了大学,曾经的所有变得风轻云淡,唯有温旭,始终未能随高考的结束,一同沉没在时间的陷阱里。

  高考精挑细选,我的周围,大多是些循规蹈矩、本分刻苦的学子们。比起温旭,他们更像平淡温和的一株株大槐树,沿着既定的路线,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来。

  走到这一步,其实挺不容易。

  可我和温旭结束得似乎挺容易。大二那年,突然收到他的信,我按捺着狂喜,将信小心地拆开,里面掉出来的,是张50元面值的纸币。揉搓的痕迹,清晰在目,这不正是我那年收到的假币吗。假币上有几行字,熟悉的笔迹:其实那年,我跑到商店门口的时候,就放弃了。我向同学们借了48.5元钱,而这张假币我一直保存着,现在,该还给你了。

  我努力控制着眼泪往肚子里流,可法力不够,还是淌了出来。我想回信给温旭,向他说对不起,但信封外没有地址,只有邮编,来自南方的一个栽满海棠的城市。

  他始终没有原谅我,而且,用这种方式狠狠地回击了我。

  后来,我从同学录里断断续续了解了他的情况。他对生龙活虎的大学生活很是满意,参加校足球队,CS游戏打得小有名气,很多女孩都暗恋他。

  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同学录里,他留下了自己的通讯地址。我犹豫了很久,自尊却不允许我主动低头,最终放弃了。那封写好的道歉信就这样躺在抽屉里,一躺就是三年。

  高贵而敏感的心,留在青春年代。

  毕业后,我留在了附中,由学生光荣地升任为老师。角色的骤然改变,令我措手不及,常常是带着一身学生气,抱着书穿梭在偌大的校园里。

  那个下午,阳光倾泻的广场上,学校举行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穿统一服装的高中生端正地站立在台阶上,表情庄重又快乐。合唱的声音传得很远,嘹亮高昂。

  “战士双脚走天下,四渡赤水出奇兵。”

  我看着他们,确切地说是在感受着这一刻,眼角温润潮湿,心底温柔泛滥。

  太阳明亮地照出他们骄傲的额头,时间霎时回到六年前,嘹亮整齐的合唱队伍里,一个男孩装腔作势,用掩耳盗铃的方式偷取了一个女孩的心。

  只是,那个年龄的心,太薄太轻,承受不住一丝的肮脏玷污,骄傲地转过身,以为成全了自己高贵敏感的灵魂。怎知,爱就在低头抬头的瞬间,冻结封存。

  再打开,已然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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