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69年秋天去北大荒插队的,那时还不到16岁。在那里我爱上了我平生第一个男人。他比我大3岁,是个干部子弟,和我在同一个集体户里。那时候,生产队长一直对我有意思,有一天收工借故留下我,在一条僻静的山坳,想侮辱我。这时,他出现了——就像电影中的救星,拿着斧子。这以后我们俩就好了;再后来就住在一起了。第二年夏天,他父亲从干校回北京复出工作。秋天时他也回到了北京上大学。我们书信来往了大约半年多,后来他的信就越来越少,口气也平淡了。我预感到什么,那段时间,村里人说我两眼直不楞瞪,说话前言不搭后语,跟得了精神病似的。春节过后,我到北京打听到,他已经跟他们学校一位副校长的女儿好了,听说很快就要结婚。我算什么?整个儿是一让人玩腻了的村姑!
我没有回北大荒,并在当年年底和李全明结了婚,那年我20岁。在这之前大约有半年时间,我就像挂在副食店里的一块鲜肉,被城里人挑来选去——因为我一无工作,二没户口。我大概见了八、九个男人,遭受着一次次打击。李全明就是这时出现的。如果说他不是少了一条腿的话,绝对是一位英俊的男子汉。见到他的那一刻,我有气愤有悔恨,又想哭又想笑,我绝望地感到,生活中的一切美好,都已不再属于我,我只配和一个跛子约会。大约过了5分钟,他突然一把拽住了我的衣角:跟我结婚吧。我没有料到,他会这样没有任何过程,恬不知耻、赤裸裸的一见面就求婚;我说,你睁大眼睛看看,我年轻,我漂亮,我为什么要嫁给你?他说,为了户口。滚蛋吧,户口,你以为我就会这样卖身?他慢慢说:你听我说,我们结婚只是为了你的户口,一旦户口解决,你随时都可以离婚;结婚只是一个名义,我绝不会碰你一下的。
我们在年底结了婚。李全明对他在婚前所说的一切,始终也没有违约——岂止是没有违约,他是我碰到最好最好的男人。他帮我办户口那阵子,人整整瘦了一圈。我实在看不过去他整日架着双拐为我跑户口,几次提出用车推他,他总是说,你就在家等着吧,我肯定能给你办成。户口办完,我急着找工作;他不同意,说,你年纪还轻,不忙工作,应该抓紧时间学习。于是,整整三年,我白天在自己家里作他留给我的作业,晚上到他那里补习;在他的帮助下,学完了应该要六年才能学完的初高中课程,打下了良好的英语基础。每天晚上我们相伴灯下读书;尽管我对他也有好感,但还是无法下决心走出那一步。
直到一天,我与那个当年抛弃我的家伙不期而遇;他们一家三口悠闲地在柜台前浏览。他后来追上来说,远方,这些年来我一直没忘掉你;我们彼此都没有忘记吧。我冷冷回答:你错了,我早已把你忘记。我结婚了,三年前。我丈夫非常出色,他人格高尚,我现在心中只有他。那天晚上,我留在了李全明家;从此,我和他就像真正的夫妻那样在一起生活;两年后,还有了个女儿。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生活中最最幸福的时光。
如果没有以后的事情发生,我们会一直这样安稳的生活下去。韦顿的父亲和我爸在德国时是很好的朋友,他临死前特别叮嘱韦顿,在中国有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有恩于他的老朋友,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找到他。韦顿履行了他父亲的诺言找到我们,在北京待了半个月。很快,我们家有了那时北京还很稀少的大屏幕彩电、冰箱;为了维修这个院子,他一下子寄来5万马克……我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每次韦顿来北京,我陪他,太晚了就不回家,住在他为我租下的宾馆;这期间李全明保持沉默。我突然感到了生活的色彩,和李全明之间开始淡漠。我甚至背着李全明和父亲和韦顿通信,但没有将最基本、最重要的事实告诉他,那就是我结婚了,并有了一个孩子——我有意无意地回避和隐瞒着。
终于,在我即将赴德国留学前夕,李全明向我摊牌了,他说我们离婚吧,现在该是我兑现婚前承诺的时候了。两个月后,我登上了飞往柏林的班机,想象着韦顿迷人的笑容,还有我渴望已久的生活。韦顿终日陪着我;直到一天早晨醒来,他穿戴整齐,说假期已经完了,我要回家了。家?是的,韦顿告诉我,他已经结婚,还有两个孩子。怪谁呢?这不是我自愿的吗?韦顿从没有对我做过任何承诺,他所答应的,他都做到了。电话中李全明告诉我,爸爸的病他来照顾,还有女儿,让我不要担心;我最后决定坚持下去,完成学业马上回国。
两年后,我即将返回北京时,给李全明打电话才知道,爸爸在我去德国不久后就去世了,为了不影响我学习,他一直瞒着我。我听到的第二个消息是李全明已经患了骨癌,而且是晚期。而且为了能照顾女儿,他忍受着剧痛,坚持不去医院,他把生命中最后的时间和最后的爱,全都给予了女儿。李全明离开我已经12年了,但我今生今世无法忘记。
有一种爱,叫一生一世……如果是你,你会走吗?你会回来吗?